基金旨在於任何三年期間提供高於全球新興市場債券市場(按由1/3摩根大通全球新興市場多元債券指數、1/3摩根大通新興市場企業多元債券指數以及1/3摩根大通全球新興市場政府債券指數組成的綜合指數計算)的收益及資本增長綜合回報,同時應用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標準。基金至少80%投資於由新興市場政府及公司發行的債券。基金亦可投資於新興市場貨幣。基金的投資選擇是基於對全球性、地區性及個別國家的宏觀經濟因素進行評估,再就個別債券發行人進行深入分析。基金運用基金說明書所述的排除方法,投資於符合ESG標準的證券。
基金表現請參閱基金月報。
根據歐洲法規,本基金被認為具有推動環境和社會的特點,但本基金並未將 ESG 因素納入其主要投資重點,亦並非證監會認可 ESG 基金。歐洲法規要求投資者須獲得一份《可持續發展相關披露》文件,該文件提供評估、衡量和監控本基金用於推動環境或社會特徵的方法的資料,包括其數據來源、投資資產的篩選標準以及用於衡量環境或社會特徵的相關可持續性指標。該文件包含基金章程中提及的重要附加資料,例如有關基金所應用的排除方法的資料。請注意,該文件僅供於透明度和資訊性目的,並未提供本基金當前或未來表現的指引。有關基金管理公司如何考量其投資決策中的主要不利影響的更多資料,可參閱投資決策對可持續性因素的主要不利影響的聲明。投資本基金前,投資者應將這些文件與基金章程一併閱讀,並不應僅依據這些文件中的資料進行投資決策。